广东发布《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
2020年8月1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的评审,并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此举标志着困扰我国防护口罩质量提升和口罩产品出口受阻的难题将有望迎刃而解。
广东无纺布协会、联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联合口罩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华南理工大学等15个单位,向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提出制定《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申请,于今年4月获批准正式立项并组成标准编制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标准。
该团标从确保口罩用料熔喷法非织造布的质量效能出发,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把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分为A、B、C三类。
其中,A类属于符合GB2626—2019要求的产品,B类属于符合欧盟标准要求的产品,C类属于符合美国标准要求的产品,A、C类产品各分为6个型号,B类产品分为3个型号,对这三类共15个型号的产品的代号、基本项技术要求、专项技术要求、选择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三类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都达到或优于GB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规定。例如,断裂强力方面,国家标准对30g/m2~50g/m2规格的熔喷布规定为横向≥6N,纵向≥9N,60g/m2~100g/m2规格的规定为横向≥10N,该团标则都分别提高1N。
B类和C类各项指标则都分别采纳欧盟标准(EN149:2001+A1:2009)和美国标准(NIOSH Standards Title42 CFR Part84)规定。这样,B类和C类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包括对油性颗粒物穿透率的检测要求趋于完善。又如,规定了产品达到过滤效率要求的同时,也应满足相应的阻力要求。
A类产品普通型气流阻力为≤140pa~≤220pa,B类为≤170pa~≤220pa,C类为≤160pa~≤300pa,完善和优化了阻力和过滤效率等核心技术要素。另外,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设备参数的调整和产品加工过程中进行高、低温及加湿等预处理的方法和要求,也都与欧盟和美国先进标准相接轨。
与此同时,该团标密切跟踪抗疫实践对防护口罩提出的新要求。前段,德国国家安全技术中心发现在疫情期间生产的口罩中有的存在气味严重的问题,从6月5日开始新版测试中增加了气味的检测。据此,该团标还在B类产品中增加了气味等级测试技术规定,在A、C类产品中则作为选择项,由企业自主确定,以更好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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